河北农业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11-20
【导读】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校研字【2015】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18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勿滥,确保我校招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3. 各学科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学科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规定、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科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根据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学科点负责人任组长,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同一招生专业只设一个复试小组,保证该专业所有考生在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
(3)制定本学科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准确把握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4.各学科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纪检委员等人员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职责:监督本学科复试过程,公布本学科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各学科要加强约束机制建设,强化过程监督,保证申诉和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5.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本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为选拔优秀学生,扩大学科选拔考生的自主权,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及全校招生规模,对外语和专业课成绩提出要求:
表1 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生源充裕学科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不得低于150%(%u5C0F数点后四舍五入),最高不高于200%(%u5C0F数点后四舍五入)。报考该类学科的考生须达到学科公布的复试分数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学科确定后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由各学科公布。
四、各学科招生规模及录取原则
1.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学科培养质量、培养力量和生源数量,确定各学科的招生规模(见附件)。各学科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各二级学科的招生指标分配,在本学科的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写明,复试前公布。
2.各单位录取非定向就业生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80%%uFF0C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可根据学科科研情况确定各自的比例。
3.拟录取的确定原则:按总成绩拟录取。
总成绩按公式(初试成绩/3
本文关键词:河北农业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免责申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收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使用,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